(5)斯巴鲁生态小卫士奖10个,奖金人民币5,000元,合计5万元。
参评说明:
参评集体或个人要求结合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方向,紧密联系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大政方针和国家林业局提出的关于“繁荣生态文化”的指示精神,有利于促进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可再生资源利用、生态文明观念传播等有利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同时为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
参评集体或个人要求经由省、市、县级协会推荐,并且事迹必须是可以报告的、可以检查的、可以核实的。
申请者需填写申请表中相应的内容,还可以提供其他辅助信息,如数据、理论、图片、照片、推荐信、媒体报道、获奖证书等。
评审标准:
除了需满足生态文明贡献、野生动物保护、生态文明传播及关注生态的五个评审标准外,还需从以下两个标准进行评审和考核:
1. 参评集体或个人的贡献得到广泛认可
要求经省、市、县级协会推荐,或提供曾经得到的其它形式的认可或奖项证书,并且参评项目必须是可以报告的、可以检查的、可以核实的。
2. 保护生态的年限
在时间上,参评集体和个人必须是从事保护生态时间在五年以上。并做出一定成绩,产生一定影响的。
3. 献身与投入
主要指参评集体和个人的精神投入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投入。包括已经付出的投入和未来可预见的投入。
评委组成:
为了保证奖项评选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将邀请对中国生态保护及野生动物保护事业贡献卓著的有关领导、专家和新闻传媒代表等,组成“斯巴鲁生态保护奖”评审委员会,全权负责该奖项的评审。
奖金领取办法:
1. 2008年 “斯巴鲁生态保护奖”的获奖者应在自颁奖之日起的3个月内,按照双方商定的付款方式领奖,逾期未领奖者视自动弃权处理,因此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获奖者承担。
2.获奖者(个人或团体)应在领奖时提供合法、有效的账户(奖金领取者应与申请表的负责人和所属机构一致)。获奖者奖金的税务问题由获奖者本人或所属机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联系方式: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斯巴鲁生态保护奖评委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邮政编码:100714
热线电话:(010)84238861
